新華社南寧1月17日專電(記者李斌)記者從廣西柳州市中級法院瞭解到,曾備受關註的“柳州市規劃局局長何彬遇害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終裁定,決定對犯殺人罪、搶劫罪的被告人羅浩敏執行死刑。1月16日,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定予以執行。2012年12月13日,柳州市廣場路一居民小區發生命案,導致1人死亡1人受傷,死者為原柳州市規劃局局長何彬,傷者為何彬妻子。犯罪嫌疑人羅浩敏被隨後趕到的民警當場抓獲。2013年3月8日,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設計裝潢審宣判,被告人羅浩敏犯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被判死刑。據此,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羅浩敏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處罰金1萬元。之後,羅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作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的裁定。此後,此案移交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浩敏因賭博欠債,將自己多套經濟適用房變賣後,又以申請廉租房為由糾纏被害人何彬,併為採取極端行為做了精心準備,以脅迫和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遭到反抗後實施爆炸並持刀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微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予並罰。犯罪性質惡劣,動機卑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懲處。羅浩敏雖主動投案,但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自治區高院的二審裁定。  (原標題:凶手羅浩敏被執行死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b10ebvxl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