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下月起農機註冊
   登記審批權下放
   本報訊(記者 朱華 通訊員 田為民)自今年2月1日起,農機註冊登記審批權限下放。這是記者從我市昨日召開的農機管理工作會議上獲得的消息。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市農機管理部門進一步理順和規範了農業機械行政審批及執收執法工作,建立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
   其中,農機註冊登記審批權限下放是最大亮點。自今年2月1日起,各縣(市)、區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在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註冊登記等業務時,不再報請鄭州市農業機械管理局行政審批。各縣(市)、區按照業務規範,對符合條件的申請,直接辦理有關業務。2月1日前核發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相關證件,尚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滿6年需換證的,應換髮新的駕駛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進行年度安全技術檢驗時,應換髮新的登記證書和行駛證,並按有關規定,完善相關存檔資料。
  (原標題:下月起農機註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b10ebvxl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